穗建质〔2015〕526号
各区(县级市)建设局,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市市政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站,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建安办函〔2015〕9 号)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建质〔2015〕74 号)的要求,我委制定了《广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广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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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gzcc.gov.cn/gzcc/zjxw/201905/69f0909d269f484190ab3a536369f9af.shtml